1. 本规定适用于北太天元科学计算开发者大赛中人工智能(以下简称 AI)工具 的使用,包括但不限于大语言模型、生成式 AI、代码辅助工具和智能数学软件。
2. 解决竞赛问题不要求必须使用 AI 工具。未使用 AI 工具的参赛队须在参 考文献之后明确声明:“本参赛队未使用任何 AI 工具 ”。
3. 参赛队可以在竞赛期间使用 AI 工具,但必须遵循公开透明原则,并确保 参赛作品的核心建模与分析必须由参赛队独立完成。
4. (1)使用 AI 工具生成的内容,应在正文相应位置进行标注;在参考文 献中列出所用 AI 工具,格式如下: [编号] 工具名称,版本/型号,开发机构/公司,使用日期。(示例:[1] DeepSeek, DeepSeek-R1-0528, 深度求索(DeepSeek), 2025-09-05)
(2)使用 AI 工具的参赛作品必须在支撑材料中包含 AI 工具使用详情说 明(PDF 格式,以“AI 工具使用详情”为文件名),内容包括:
l 所用 AI 工具名称和版本
l 具体使用目的和环节
l 关键交互记录
(3)不符合上述要求的参赛作品,将被视为违反竞赛规则,取消其评奖资格。
5. 本规定自 2026 年 8 月 1 日起试行。
6. 本规定解释权属于北太天元科学计算开发者大赛竞赛组委会。